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汉川卢文琴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文琴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MAEE749W3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分水镇分水大道1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5〕26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份(具体时间不详)从湖北恒曦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山东鲁抗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珍棒”阿莫西林胶囊(国药准字H19993034 0.25gX20粒 产品批号:16241155 有效期至:2027年10月 生产日期:2024年11月21日)数量共20盒、白云山汤明东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蜀中”乙酰螺旋霉素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532 每板12片 每小盒2板 生产批号241002 生产日期2024/01/09 有效期至2026/09)数量20盒、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冰叶”清火栀麦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532 12片X2板 生产日期2024.12.28 产品批 号20241207 有效期至2026.11)数量20盒。截止本局2025年7月25日查处时,当事人2025年4月份(具体时间不详)从湖北恒曦康医药有限公司采购的上述药品未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合格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及合法票据。遂同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购上述的药品时未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合格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及合法票据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汉川市监责改〔2025〕148号《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8月4日之前责令改正。 又查明,2025年8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2025年7月25日下达的汉川市监责改〔2025〕148号《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索取留存上述使用的药品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合格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及合法票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人员、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停止使用、报告等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