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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国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69161537XL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嘉定区嘉罗公路800弄86号四幢336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12
2018-12-12
(2018)苏0506执3292号
联营合同纠纷
上海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华琨新苏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1-15
2018-01-12
(2017)内0105民初6972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7-29
2017-09-30
(2017)闽0582民初6972号
不当得利纠纷
上海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与福建瀚森盛世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62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5〕142024006146号
2023年12月12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黄洋路与新世纪大道交叉口南召时代广场1号门面房的南召县博士邦尼服装店销售的规格型号180/96A的精品男衫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检验,2024年1月3日,承检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3J01393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起球、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FZ/T 73018-2012标准,依据《休闲服装(老年服装)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版)》,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规格型号180/96A的精品男衫标称生产单位系当事人,2024年1月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发出《检验报告》(No:23J013938)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0025871)。当事人收到后,在规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并认同上述检验结果。 经核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精品男衫由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8日委托江苏博士邦尼时装有限公司生产,共生产5件,结算单价为55元/件,共计275元。2023年12月15日,当事人以单价60元/件向南召县博士邦尼服装店销售上述精品男衫5件,共计300元,利润25元。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排查产品库存,作出召回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0.002500万元,罚款0.037500万元
375.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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