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鑫利来食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创创 | 注册资本:5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8MA0KD81L60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尖草坪区阳曲镇黄花园村柏学街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草坪处罚〔2025〕408号
1、当事人持有的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当事人持有的食品小作坊许可品种明细表中的食品类别为2401热加工糕点,无冷加工糕点类别。当事人生产的雪枣的加工流程为和面→成型→油炸→熬糖浆→上浆→粘糖,最后一步粘糖在常温下进行。依据《糕点分类》GB/T30645-2014中2.1.2:“冷加工糕点 在各种加热熟制工艺后,在常温或低温条件下再进行二次加工的糕点(示例参见附录B中表B.4)。”的规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雪枣在熟制工艺后存在常温条件下的二次加工,应当属于冷加工类糕点,当事人涉嫌超范围生产雪枣。2、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雪枣标签上标注的加工方式为“热加工”,营养成分表的内容为“能量、2036千焦、24%;蛋白质、6.7克、11%;脂肪、18.0克、32%;碳水化合物、50.4克、17%;钠、40毫克、2%”,当事人在实际生产中所使用的食品标签上标注的加工方式和营养成分表内容与投诉举报人购买到的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加工方式和营养成分表的内容一致,投诉举报人买到的产品标签上标注的内容是销售者依据当事人生产的雪枣的标签内容制作的。依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修订版)(二十三)关于能量及其折算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你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雪枣标签上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能量=6.7×17+18.0×37+50.4×17=1636.7,而当事人在生产经营的雪枣标签上标注的能量值为2036,计算值和标注值存在很大差距。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涉案雪枣的营养成分表是参照其它同类型产品的营养成分表制作的,未对生产经营的涉案雪枣的营养成分表做过计算推导,未委托第三方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雪枣进行营养成分检验,无法提供涉案生产经营雪枣营养成分的检验报告,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份开始使用涉案雪枣标签生产雪枣,涉案雪枣标签共印制了500个,印制费用25元,已使用了28个,还剩472个未使用。当事人共生产了4批次的雪枣,共生产了134千克,已全部销售出去,每千克11元,案法后共计召回涉案雪枣30千克。当事人计划按召回雪枣数量给经销商换货,因当事人未取得冷加工类糕点生产许可,暂未向经销商进行换货,当事人也未向经销商退款。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雪枣的货值金额为1474元,违法所得为1474。
1、没收涉案雪枣食品标签472个;2、没收违法所得1474元;3、罚款5000元;4、罚没合计6474元。
5000.00元
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