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四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兴中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柿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7BL22J8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11幢16号1楼-3-4店面(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卫传罚﹝202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卫传罚〔2024〕5号 案件名称:义乌四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兴中诊所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案 被处罚人名称:义乌四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兴中诊所 法定代表人名称:章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29日,义乌四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兴中诊所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压脉带)未达到消毒要求,且未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并于2024年4月7日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各营业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对义乌四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兴中诊所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500元;
1500.00元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