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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振香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079907261P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宜兴市丁蜀镇川埠西路15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6
(2025)浙0502民初14359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湖州市宇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浙0105民初20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韩**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8
(2025)苏0282民初14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云隆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4
2024-08-02
(2024)苏0282民初913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5
2024-07-30
(2024)苏0282民初505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吴*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6
2024-07-17
(2024)苏0282民初913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7
2024-07-16
(2024)苏0282民初913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8
2024-05-24
(2024)苏0282民初505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吴*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9
2024-01-03
(2023)苏0282民初1668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宜兴市全顺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云隆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10
2023-12-22
(2023)苏0282民初1668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宜兴市全顺货运有限公司
宜兴市云隆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9
(2025)浙0502民初14359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湖州市宇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阿凡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交运罚﹝2026﹞2(2026)03190002号
2026年03月03日07时12分钟,你(单位)使用苏BZE608车辆运载货物,行经丫髻沙大桥非现场执法治超点海南方向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0015.00kg,轴数为3轴,超限301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500.000元整
1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2
粤佛交罚﹝2026﹞00992号
使用苏BZN235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违法超限运输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肆仟伍佰元整
4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3
粤穗交运罚﹝2026﹞2(2026)02060006号
2026年01月23日18时19分钟,你(单位)使用苏BZE608车辆运载货物,行经丫髻沙大桥非现场执法治超点三滘方向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0600.00kg,轴数为3轴,超限3600.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500.000元整
1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4
粤穗交运罚﹝2026﹞2(2026)02060003号
2025年11月28日09时39分钟,你(单位)使用苏BZE608车辆运载货物,行经丫髻沙大桥非现场执法治超点海南方向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9205.00kg,轴数为3轴,超限220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000.000元整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5
粤佛交罚﹝2026﹞00447号
经调查,2025年12月30日16时25分,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安排苏BZN235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南海沙头往南海安林物流园行驶,途经禅城区南乐大桥(南往北)。经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并查询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轴数是6轴,执法总重70.542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是49.000吨,超限21.542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具体违法行为是超限率在30%-50%以下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属较重情节。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壹万零伍佰元整
10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6
粤佛交罚﹝2026﹞00450号
经调查,2026年01月17日21时13分,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安排苏BWG168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佛山南海沙头往南海安林物流园行驶,途经禅城区南乐大桥(南往北)。经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并查询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轴数是6轴,执法总重54.009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是49.000吨,超限5.009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具体违法行为是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属一般情节。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7
粤佛交罚﹝2026﹞00444号
经调查,2025年12月11日04时50分,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安排苏BZN235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南海沙头往南海安林物流园行驶,途经禅城区塱沙大桥(南往北)。经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并查询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轴数是6轴,执法总重54.783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是49.000吨,超限5.783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具体违法行为是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属一般情节。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8
粤佛交罚﹝2026﹞00448号
经调查,2026年01月14日20时20分,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安排苏BZN235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南海沙头往南海安林物流园行驶,途经禅城区南庄大桥南岸上桥位。经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并查询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轴数是6轴,执法总重57.105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是49.000吨,超限8.105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具体违法行为是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属一般情节。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肆仟元整
4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9
粤佛交罚﹝2026﹞00446号
经调查,2025年12月17日05时26分,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安排苏BZN235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南海沙头往南海安林物流园行驶,途经禅城区塱沙大桥(南往北)。经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并查询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轴数是6轴,执法总重60.534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是49.000吨,超限11.534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具体违法行为是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属一般情节。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5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10
粤佛交罚﹝2026﹞00443号
经调查,2025年07月09日22时22分,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安排苏BZN235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南海沙头往南海安林物流园行驶,途经禅城区塱沙大桥(南往北)。经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并查询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轴数是6轴,执法总重54.189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是49.000吨,超限5.189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具体违法行为是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 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属一般情节。
宜兴市广源货运有限公司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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