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国珍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40300MA6TCET61F | 所属地区:西藏 |
| 企业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马草坝观澜圣域二单元2-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24
(2020)藏03民终1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昌都市健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12-24
(2020)藏03民终1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昌都市健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0
2020-12-24
(2020)藏03民终1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昌都市健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620161.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藏昌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
2023年12月29日,昌都市96119消防隐患举报平台接到举报称:“昌都印象小区消防设施不齐,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2023年12月3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由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昌都印象小区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举报内容核查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3〕第155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昌卡消限字〔2024〕第0002号),现场照片3张,询问笔录(张文辉)1份,询问笔录(多吉顿珠)1份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视频等证据证实。
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马草坝观澜圣域二单元,法定代表人:宋国珍,社会统一性用代码:91540300MA6TCET61F现查明 2024年1月9日,我大队对位于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西路邦达社区316号由昌都市康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昌都市碘盐配送中心及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楼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三楼大厅一处喷头未保持完好,湿式报警阀组织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004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藏昌卡消即字〔2024〕第0028号),现场照片3张,询问笔录(普布扎西)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视频等证据证实。现查明 2023年12月29日,昌都市96119消防隐患举报平台接到举报称:“昌都印象小区消防设施不齐,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2023年12月3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由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昌都印象小区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举报内容核查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3〕第155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昌卡消限字〔2024〕第0002号),现场照片3张,询问笔录(张文辉)1份,询问笔录(多吉顿珠)1份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视频等证据证实。
10000.00元
昌都市卡若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29
2
藏昌卡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2023年12月29日,昌都市96119消防隐患举报平台接到举报称:“昌都印象小区消防设施不齐,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2023年12月3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由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昌都印象小区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举报内容核查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3〕第155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昌卡消限字〔2024〕第0002号),现场照片3张,询问笔录(张文辉)1份,询问笔录(多吉顿珠)1份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视频等证据证实。
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马草坝观澜圣域二单元,法定代表人:宋国珍,社会统一性用代码:91540300MA6TCET61F 现查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昌都市 96119 消防隐患举报平台接到举报称:“昌都印象小区消防设施不齐,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2023 年 12 月 31 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由昌都凯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昌都印象小区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举报内容核查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3〕第 1558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昌卡消限字〔2024〕第 0002 号),现场照片 3 张,询问笔录(张文辉)1 份,询问笔录(多吉顿珠)1 份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视频等证据证实。
4.00元
昌都市卡若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