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野哥超市营业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CE191P2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西江乡北河工业园A7--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3〕195号
根据当事人笔录,执法人员查明本次抽检的不合格的两个产品,精品进口香蕉、进口香蕉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武汉市江夏区牛牛水果经营部”购进的。其中精品进口香蕉,购进了15kg(1件),购进价格为15kg/1件/75元,销售单价11.96元/kg;进口香蕉,购进15kg,购进价格为15kg/1件/75元,销售单价9.96元/kg,截止2023年6月12日上述两个产品均销售完。主要销售给当事人附近的居民了。当事人没有销售台账,具体销售时间无法查明。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没有向供货商索要该批次的进货票据,也没有索取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和“一票通”的采购票据,当事人没有快速检测设备,销售前也没有做快速检测。
还查明,当事人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这两个产品,购进时其实就是同一批次的产品,当事人购买后自己筛选了一下,把品质好一些的分出来,单独成立一个产品,把价格提高了一点,剩下的成立一个产品价格低一些。
根据上述调查,我局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为328.8元,违法所得为328.8元。
当事人后期于2023年6月12日有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票据及检验报告。我局查看其检验报告3份和票据2份,报告有效时间分别为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1日(两份一样)及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05月31日,票据为印有牛牛香蕉批发的标题,盖有武汉御香园果园有限公司的字样,信息不全的两张票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28.8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