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弘扬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学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JW0T74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后乐三区28幢1单元1楼(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5
(2025)浙0782民初9591号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
义乌市弘扬物流有限公司
朱**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5﹞5088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9日16时18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后乐三区28幢1单元1楼检查时发现义乌市弘扬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弘扬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