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南霞摩托车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南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3MA7AHHQP80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平口镇永兴社区70栋5-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4〕211号
2023年10月20日,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经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型号为TDS33RZ、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5日的“台铃”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10月27日,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JZ230110JD0491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尺寸限值(鞍座长度)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3年11月7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是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2日从新化县上梅街道台铃车业经营店进购的,进购数量为2台,进货单价为1850元/台,销售价为2080元/台,货值金额为4160元,2023年11月5日,当事人将上述2辆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退回至了供货商。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可核实的货值金额为4160元。
罚款4160元
4160.00元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