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满丰源农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坤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5MADJEMDL9Y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猪场苗族彝族乡硐口村中坝组11号余坤家自建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纳市监处[2025]14号
1.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 2.当事人经营油麦菜通过贵州农发供应链有限公司供货给贵州盛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贵州盛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快检合格后配送给七星关区相关学校作为食材使用。涉案油麦菜于2024年9月19日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从贵州盛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抽样检测,检验项目: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等17项,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A2240355765189004C),检验结论: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0月23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被抽检单位贵州盛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及《责令召回产品通知书》,贵州盛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检验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检,涉案批次油麦菜配送给学校已使用无法召回。2024年12月6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贵州满丰源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也未申请复检。 3.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进货票据,涉案食品销售数量为397千克,销售单价3元每千克,货值金额1191元,违法所得认定为1191元。 4.当事人属初次违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的事实; 2.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的事实; 3.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生产或库存有油麦菜的事实; 4.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七星市监案移〔2024〕06-01号)及相关材料,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 5.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案油麦菜货值金额1191元且违法所得为1191元的事实; 6.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的当事人的行政处罚信息1份,证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员余坤签字盖手印认可,并对上述证据没有提出异议;以上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本案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已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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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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