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宏宗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4MA2Y8TFH9L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高旺路6号1#楼106办公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0
2021-03-26
(2021)闽0104执87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曾*、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28
2020-11-09
(2020)闽0104民初52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曾*与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晋城管罚决字﹝2026﹞00359号
-
处罚款壹万元整
10000.00元
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6-22
2
仓城综罚决字﹝2026﹞1620号
-
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6-12
3
仓城综罚决字﹝2026﹞1555号
我局于2026年4月3日接到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中心的违规线索移交单﹝榕渣移﹝2026﹞第0007684号﹞,经现场核查,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牟小聪于2026年4月3日11时26分在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南三环边﹞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闽AK2902未按指定地点卸放建筑垃圾50立方米以下,被执法人员发现并拍照取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6-05
4
长城综罚罚决字﹝2026﹞S031号
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6-04-2320:45在长乐区万新路涉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泄漏、遗洒建筑垃圾案
责令当场清洗,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5-22
5
闽榕鼓城管罚罚决字﹝2026﹞01289号
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9时48分在鼓楼区融侨锦江悦府花园南区B区停车场涉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泄漏、遗洒建筑垃圾案
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责令当场清洗,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5-18
6
仓城综罚决字﹝2026﹞410号
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刘浪于2025年12月23日9时50分在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国柱搅拌站内﹞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闽AK3867未按指定地点卸放建筑垃圾50立方米以下
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10000.00元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5-09
7
侯执法行罚罚决字﹝2026﹞52号
2026年3月19日10时许,接到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中心通知,福州市闽侯县北环路与新南港大道交叉口正南方向690米左右有建筑垃圾堆放,疑似乱倒卸。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于当日10时13分到达福州市闽侯县北环路与新南港大道交叉口正南方向690米左右处,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处为南通镇西环路陈厝村洲尾沙场,沙场空地上堆放有约330立方米的渣土,在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可疑车辆。2026年4月1日上午,南通镇西环路陈厝村洲尾沙场空地实际使用人陈吓林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陈吓林在询问笔录中陈述:其在南通镇西环路陈厝村洲尾沙场空地设立弃置场受纳的约330立方米建筑垃圾,均是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来的。2026年4月2日16时35分,执法人员到达南通镇西环路陈厝村洲尾沙场,对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在该处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现场进行复查。经现场勘查,该公司随意倾倒在南通镇西环路陈厝村洲尾沙场内空地上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宏宗在该处进行现场指认,指认其公司安排雇员驾驶所属的闽AW9651重型自卸货车、闽AW6310重型自卸货车、闽AK3705重型自卸货车于2026年3月17日至3月18日从福州市上下杭X4地块运出33车次约33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卸倒在该处。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核准文件。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南通镇西环路陈厝村洲尾沙场内空地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和参照《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73项特别严重档次的规定,本机关现对福州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50000.00元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4-24
8
仓城综当罚决字﹝2026﹞1540号
于2026-04-0709:44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东藤路缦和公馆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取得运输单进行运输
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1000.00元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4-21
9
侯执法行罚罚决字﹝2026﹞30号
2026年3月14日12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福州市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闽AW9653重型自卸货车在闽侯县上街镇规划一路与学府南路交界处进行运输作业。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重型自卸货车后车厢篷布还未打开,打开篷布检查发现,该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约10立方米渣土。当事人现场陈述,闽AW9653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的约10立方米渣土是从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新榕·安岚﹝宗地2025-10号地铁﹞项目运出的。该公司未能提供该线路运输单
对当事人做出处以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
1000.00元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4-08
10
侯执法行罚罚决字﹝2026﹞32号
2026年3月14日11时56分,我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福州市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闽AW9220重型自卸货车在闽侯县上街镇岐头村岐头东北79米处空地乱倒卸建筑垃圾。经现场检查,该处有新增渣土堆。当事人现场陈述,福州市宏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当天安排其驾驶闽AW9220重型自卸货车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新榕·安岚﹝宗地2025-10号地铁﹞项目运出1车次约10立方米渣土,运输至该位置刚卸倒完成就被执法人员查处。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运输线路运输单,也未能提供在该处处置建筑垃圾核准文件。
对当事人处以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10000.00元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