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馋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方俊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487UMG2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龙马村花庙组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4﹞239号
当事人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8日止,自编“产地”、“产地介绍”、“质量等级”、“被委托方”等内容后,制成净含量为5kg/袋的馋恋?九月香(大米)包装袋的标签内容并设计包装袋规格和版面交由湖北泽惠农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泽惠公司)负责印制包装袋3000个,由泽惠公司负责采购原料米,然后以委托生产的方式从泽惠公司购进其生产的上述大米1861袋用于销售,购进单价:26.00元/袋。泽惠公司应当事人要求分别以湖北明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明旭公司)、鹤峰宇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宇寰公司)出具湖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销售发票),当事人实际以明旭公司名义向泽惠公司支付购进货款49664.50元。泽惠公司用于生产上述大米的原料米,均系从荆州市鸿福长米业有限公司(下称鸿福长公司)购进的规格为25kg/袋的成品大米。其出厂检验报告显示“质量等级:二级”,非当事人标示的一级;用于生产该原料米的稻谷均系鸿福长公司从公安县水稻种植户手中收购,与标示的“产地介绍:有‘世界硒都’之称的湖北恩施。得天独厚,土壤富含硒元素-土家族世代被母亲河清江河养育,1100米高山稻田种植的稻米---硒都香米营养价值丰富,口感柔和,清香味醇”内容不符;上述大米的实际生产地在湖北荆州,非当事人标示的湖北恩施;实际生产者均系泽惠公司(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六号路,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2100250145),非标示的恩施州卿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购进上述大米后,自述通过开办在抖音平台上的不落一个供应链(又称不落一个旗舰店,2023年8月前关闭)店铺销售。销售中未建立购销台账、未保存网络销售订单、未单独设立涉案食品销售货款的网络平台提款入账账务。至案发,已售完,自述店铺标称售价为56.00元/袋,扣除折扣等款项后实际销售单价为38.00元/袋,确认获得销售货款70718.00元,该货款亦为上述大米的实际货值。同时查明:当事人与泽惠公司的委托生产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1日。泽惠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后停止向当事人供货,案发时,委托关系已实际终止。在委托期限内,当事人未对泽惠公司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未对包装袋等原铺料进行管控,导致委托关系实际终止后,泽惠公司于2023年9月2日使用剩余包装袋生产销售与上述大米一致的食品在彭氏优品店待售时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2023)GJS1-0160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镉(以Cd计).mg/kg的标准指标:≤0.2,实测值:0.26】。经核实,当事人未购进销售与上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执法人员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恩市市监限提〔2023〕102401号、恩市市监限提〔2023〕110101号、恩市市监限提〔2023〕122701号),截止本案调查终结时,当事人未能提供委托生产并销售上述大米的网络销售订单、销售凭证或者发票、从平台提取销售货款并入账的凭证、进销货台账、原料采购凭证及台账。
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遵照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核决定,经本局部门负责人于2024年5月28日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718.00元;2.处罚款212154.00元。因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系被委托人在委托关系实际终止之后生产经营,当事人不知情,且未购进销售。经本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对当事人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将被委托方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线索移送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0718.00元;2.处罚款:212154.00元。
212154.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