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元马佳佳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亚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BMBTL93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马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马街南路3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3〕160号
2023年10月11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查获元谋县元马佳佳便利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报请局领导批准后依法对现场查获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制作并送达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元市监强制〔2023〕160号)、《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3〕160号),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当场表示对扣押无异议,不进行陈述和申辩。同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对该案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证,当事人于2023年5月份从元谋津雨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以下食品在店内销售:
1.以3元/瓶的价格进购宏斌小米辣5瓶,外包装标注:净含量:220克,云南宏斌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日,保质期:12个月。在保质期内以4元/瓶的价格销售了1瓶,剩余的4瓶超过保质期仍摆在货架上待售,于2023年10月11日被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货值金额16元。
2.以2.5元/袋的价格进购康师傅泡椒牛肉面20袋,外包装标注:净含量:面饼+配料105克,制造商:康师傅(昆明)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4月10日,保质期:六个月。在保质期内以3元/袋的价格销售了18袋,剩余的2袋超过保质期仍摆在货架上待售,于2023年10月11日被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货值金额6元。
3.以1.5元/袋的价格进购浩阳下饭菜5袋,外包装标注:净含量:102克,重庆市涪陵区浩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在保质期内以2元/袋的价格销售了3袋,剩余的2袋超过保质期仍摆在货架上待售,于2023年10月11日被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货值金额4元。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6元,未获得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宏斌小米辣4瓶(220克/瓶)、康师傅泡椒牛肉面2袋(105克/袋)、浩阳下饭菜2袋(102克/袋);
2.处以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