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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庄鲲鹏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0597246328M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宏海大厦1105室(仅限办公使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0
(2025)浙0522民初4637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太湖龙之梦欢乐世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2
2026-03-10
(2025)浙0522民初463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之梦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太湖龙之梦养老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3
2025-09-16
(2025)浙0522民初463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太湖龙之梦养老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龙之梦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4
2025-08-25
(2025)浙0522民初463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太湖龙之梦养老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龙之梦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5
2025-08-22
(2025)浙0522民初4637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太湖龙之梦欢乐世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39号
经查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某某项目工地监理单位为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8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违法行为,并于当日开具《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2025年11月3日,当事人向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监站提交了整改回复,经质安监站现场核实当事人已经整改完毕。2026年1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本案移送至本机关(杭余建移交〔2026〕6号)。2026年2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现场已基本完工并要求当事人接收调查处理。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12
2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2316-1号
福田街道全宅、下娄店村有机更新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为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叶树成。 2023年12月1日和2024年6月18日,施工单位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制定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悬挑式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查批准。高大模板工程和悬挑式卸料平台都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且两个工程均已搭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但监理单位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结合上述两个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025年8月5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获此行为并发放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12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