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鱼知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MACCQ7JP6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道野芷湖西路16号武汉创意天地10号楼70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处罚〔2026〕9号
经全面调查取证,查实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违规出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虚假发明人信息申报4件发明专利。
2024年,当事人承接4件发明专利申请业务(申请号:2024109494871、2024108189091、2024110554430、2024105045252),涉案专利发明人信息由案外不法主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形成,当事人以本机构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前述业务未由该所人员承接撰写,当事人通过微信昵称“小廖”(微信号:yongping0719)的中介人员外包代办申报,无正式委托协议,实质属于出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该4件专利申请文件署名专利代理师张恩惠、陈焕、吴小兰,上述三名代理师均未参与文件撰写与实质性审核。
二、默许相关专利代理师在未参与撰写、审核的专利文件上署名,违规代理117件非正常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当事人代理117件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业务全部由当事人对外承接并收取相关代理服务费。其中:20件非正常专利申请由本所在职专利代理师雷鹏、张迎各独立撰写10件并签字申报;剩余97件专利申请均未经对应署名代理师撰写、审核,直接使用雷鹏、张迎、陈丁丁、陈焕、史璐璐、吴小兰、张恩惠七人名义签字上报。
上述人员中,雷鹏、张迎为当事人全职在岗执业专利代理师;陈丁丁、陈焕、史璐璐、吴小兰、张恩惠仅将专利代理师资质挂靠在本机构、不在岗实际执业,定期从当事人处领取挂靠酬劳,当事人明知上述情形,仍默许在相关代理师未实际参与专利文件撰写、审核的情况下使用其名义签署文件并提交申报。
案件查办期间,当事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主动撤回全部涉案非正常专利申请,主动消除违法造成的危害后果。...[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决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动整改等因素,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八项、第九项的规定,《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予以警告;
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