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恩帕克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自多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MA1YGTF28C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冈路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1-13
(2022)苏0585诉前调679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太仓元鑫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恩帕克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7
2023-01-13
(2023)苏0585民初35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太仓元鑫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恩帕克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4﹞0208号
2019年6月,恩帕克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帕克)成立。成立后该企业共管理3个企业园区,园区情况分别是:  1.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冈路2号的“N-PARK赛纳科技园”,该园区有太仓尊茹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八六一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苏州伟凤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其中赛纳1期园区39家企业都是恩帕克直接收取电费,恩帕克再向国网电力直接缴费;赛纳2期的国网电力的户名是登记在(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公司)名下的,所以该园区的10家企业是由恩帕克收取电费后缴给赛纳公司,再由赛纳公司缴给国网电力公司;  2.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扬路128-3号的“久弘达产业园”,该园区有太仓市鑫铭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该园区内9家企业是由恩帕克收取电费后直接缴给国网电力公司;  3.位于太仓市陆渡街道夏家桥路28号的“N-PARK质卓(现代)产业园”,质卓园区的国网电力的户名是登记在苏州质卓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卓公司)名下的,所以该园区的11家企业是由恩帕克收取电费后缴给质卓,再由质卓公司缴给国网电力的。  恩帕克采用的是集中转供电方式,综合电费收缴分为二个部分:一是电度电费,以预充值方式向其园区租户收取,用电价格标准以国网电力公司月度发布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的公告》的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元/千瓦时)以及电力公司电费核查联单价为准。二是基础电费,收取标准为变压器容量用电单价(标准按照国网电力公司月度发布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的公告》的变压器容量用电单价,即40元/千伏安·月)*企业配电容量(配电容量按照与用电企业签订的厂房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企业申请的用电容量计算),同样,当事人以预充值方式向其园区租户收取,用电企业按月度进行缴纳。  经统计,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当事人通过直接向国网电力公司及间接通过园区电表户主向国家电网企业缴纳电费17135467.26元,向所有租户收取转供电费用23309998.51元,扣除因预充值、推迟开票、错开发票等原因产生的金额2380869.01元后,扣除后,当事人实际多收的电费差价款金额为3793662.24元。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通过核对每家实际的用电设备,同时根据合同确认各家企业是否有KVA使用情况,确认还在园区经营的无需退费的企业有17家,已不在园区的经营的无需退费的有29家。无需退费的原因为KVA实际用量等于收费量未多收或固定单价未多收。  退费情况:塞纳园区退费总共29家,退费金额2848044元;久弘达园区退费总共7家,退费金额812618.24元;质卓园区退费总共4家,退费金额133000元 。总计完成40家企业退费3793662.24元。
罚款金额35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500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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