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太原市晋源区博伦口腔有限公司齿恒口腔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凌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10MA0LUTDA3G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小站村朝阳街北1巷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2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太原市晋源区博伦口腔有限公司齿恒口腔诊所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晋处罚﹝2024﹞61号
经查,该单位药品货架上摆放有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标识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75.产品批号:1230405)一盒,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该药品用于医疗机构的急救备药未使用,经询问负责人口述该药品金额为每盒18元,经查询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该药品参考价格为3.96-20.00元,该药品在此价格区间,本案货值金额为18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应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的,按五万元计算的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药品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一盒;2.罚款人民币壹万圆(10000元)整。
10000.00元
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