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温建国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532907155X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B2座503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30
(2025)内0105民初73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3
(2025)内01民终34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5-20
(2025)内0105民初732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吉*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4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29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高**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5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27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闫**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6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26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7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32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8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33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9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10
2023-07-17
(2023)内0123民初162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乔**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1
(2025)内0105民初73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2
(2025)内0105民初73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13
2023-07-24
(2023)内0123民初16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1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7-13
2023-07-24
(2023)内0123民初16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18.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10
2023-02-16
(2023)内0123民初1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杜**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0.3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3-10
2023-02-16
(2023)内0123民初1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0.3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3-10
2023-02-16
(2023)内0123民初1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乔*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26.3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2-28
2020-12-15
(2020)内0123民初1871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崔**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23
2020-11-12
(2020)内0123民初1868号
追偿权纠纷
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赵**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4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0号
现查明 2023年4月24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派监督员对内蒙古凯茂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服务的汇商广场B座、C座(地址;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 进行双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场所C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300多个点位无 法正常使用 、B座消防水泵无法启动、稳压泵电接点压力表故障 ,消防设施、 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 0540 号)、 询问笔录一份、证人证言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 2023年4月24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派监督员对内蒙古凯茂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服务的汇商广场B座、C座(地址;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 进行双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场所C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300多个点位无 法正常使用 、B座消防水泵无法启动、稳压泵电接点压力表故障 ,消防设施、 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 0540 号)、 询问笔录一份、证人证言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内蒙古凯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500.00元
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赛罕区大队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