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长市长鸿吴记海鲜粥铺(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翁美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181MA8P0DTK8Y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吾悦广场编码4033-1、4033-2(天宁社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城罚决字﹝2024﹞第1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2000
2000.00元
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7-18
2
天市监处罚〔2024〕036号
2023年10月7日,我局接收到来自全国12315平台登记编号为“1341181002023100547520163”的投诉,反映通过“饿了么”外卖平台在“吴记粥铺(吾悦广场店)”购买的“干锅有机花菜”涉嫌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2023年10月12日,现场检查天长市星鸿粥铺,现场发现当事人在售的“花菜”仅在“饿了么”外卖平台标注为“有机花菜”,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的经营者在限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有机认证证明,于2023年10月20日报局长批准后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整改。2023年11月1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的经营者从2023年7月从天长市陈鲜生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花菜,因进货单据上商品名称标注为“有机花菜”,误认为其经销的就是“有机花菜”,故当事人经营者2023年7月份在“饿了么”外卖平台调整为“干锅有机花菜”。因“饿了么”外卖平台天长区域代理商滁州超旭代送服务有限公司说明,因数据获取权限问题,无法提供天长市星鸿粥铺自开通平台以来销售数据,故销售数据以当事人陈述为准。据当事人陈述,截至2023年10月12日,外卖平台“干锅有机花菜”销售37单,售出单价为23元/单,总计销售金额是851元,经核算利润8元/份,总计利润为296元。故该涉案“有机花菜”货值金额为851元,违法所得为296元。
1;罚款肆佰贰拾伍元伍角;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玖拾陆元。
425.50元
天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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