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至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赖志斌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3MAK0QDJ87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王城镇王城街道社区五组盛隆大道4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158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本局于2026年4月10日经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系本局于2025年11月13日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食用菌种植与销售业务。为便于装卸货物,当事人购进CPCD型号叉车2台,出厂编号分别为:14BC58973、83BE1245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分别为:车11鄂F34121(26)、车11鄂F34122(26),经本局执法人员核查,2台叉车在检验有效期内。当事人于2026年3月5日安排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薛*林操作叉车装卸货物,在本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改正后,于2026年4月1日再次安排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艾*运操作叉车装卸货物被本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涉嫌构成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