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万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5MA39TB316K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铺前蔡家源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横市监公处罚﹝2025﹞1号
2025年2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对全县开展殡葬领域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横峰县万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横峰县万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骨灰盒,该公司在其经营场所陈列的骨灰盒标签上公示其材质为红檀、冰翠玉、金丝黄金樟等。经核实:当事人从2024年到我局检查之日止,对销售骨灰盒标注为红檀、冰翠玉、金丝黄金樟等材质不真实、不全面,提升骨灰盒档次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2月18日向当事人下发了《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横市监公责改字〔2025〕1号),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横峰县万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送灰费,经执法人员查阅该公司的收费票据,发现该公司存在收取丧户的送灰费行为,该项收费未见横峰县发改委文件批复。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发了《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横市监价责改字〔2025〕1号),要求立即停止收费行为。经执法人员核实,横峰县万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从2021年9月8日至2023年3月4日实际收取了118位丧户的送灰费,违法所得共计30340元。 经调查,横峰县万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骨灰盒和违规收取送灰费。 当事人虚假宣传销售骨灰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的规定。 当事人违规收取送灰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
当事人虚假宣传销售骨灰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当事人违规收取送灰费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五)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的规定
423240.00元
横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