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蓟州区幸福高照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伟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6Y01Y2N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碧玉家园北侧福地花园南侧山水颐城20-5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8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
2023-07-07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2-04-27
(2022)津01民初19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幸福高照副食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4〕476号
经调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是当事人2024年6月12日从蓟州区蔬菜批发市场进货时,在旁边地摊临时购进的,当天共购进5kg,执法人员现场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产品均已销售,无库存。上述产品进货价14元/kg,售价16元/kg。购进上述产品时当事人没有留存进货票据、供货商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没有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明细表,无法说明进货来源。综上,本案货值金额共计80元,违法所得8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姜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3、罚款贰仟(2000)元整。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3
2
津蓟市监处罚【2023】5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1.没收标有“BEAUROIS”字样的红酒1瓶(详见财物清单:津蓟市监强制渔【2023】067号); 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