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3720226411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28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5
(2023)甘0103民初8087号
合同纠纷
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
甘肃昌建辉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刘*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6
(2023)甘0103民初6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
武**,汪**,甘肃奥瑞斯电梯有限公司,洑**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3
2021-12-02
(2021)甘0191民初3954号
劳务合同纠纷
翟**
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兰州亚太三星电梯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4
2021-07-15
(2021)甘0191民初17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
兰州亚太三星电梯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5
2021-07-08
(2021)甘0191民初17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
兰州亚太伊士顿电梯有限公司
兰州市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8
2023-03-06
(2023)甘01民终15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兰州亚太三星电梯有限公司与翟**、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19
2022-05-07
(2021)甘0191民初3954号
劳务合同纠纷
翟**、兰州亚太三星电梯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5〕152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开展电梯的安装及维护保养业务,2025年3月31日与兰州嘉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对兰州城关区段家滩461号筑梦时代小区的17部电梯开展维保业务。2025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城关区段家滩461号筑梦时代小区的物业经理刁学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陪同下,对该小区的电梯使用情况和维保情况进行检查。
1、检查中发现由当事人对该小区电梯出具的《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中电梯概况的信息记录不全,概况页及10份半月维保项目保养记录(1号楼东单元1号电梯2025年1月22日、2月18日、3月20日、4月4日、4月19日;1号楼东单元2号电梯2025年2月6日、3月5日、3月20日、4月4日、4月19日)没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同时以上电梯维保人员邹奎承认经常在电子维保记录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代签名。当事人出具的以上维保记录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 - 2017)中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八条);”、第七条第二款:“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第八条第一项:“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门数;”的规定。
2、执法人员在兰州嘉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控室调取了当事人2025年4月19日对该小区1号楼东单元1号电梯(曳引式货梯31106201002021090012)、和1号楼东单元2号电梯(曳引式客梯31106201002021090010)维保时间段的监控视频。根据视频显示,当事人的维保人员邹奎和卢东谱在2025年4月19日对以上两部电梯进行半月类维保期间,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 - 2017)对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表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16和18项的维护保养项目(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进行检查。同时当事人的维保人员在书面《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报告书(半月维护项目)》表中对以上项目均确认检查结果正常,维保记录与事实不符。
当事人与电梯使用单位兰州嘉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中约定了以上两部电梯的维保费用为4000元/年/台,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保养,并未具体规定不同类(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的价格,也未对不同维护保养项目单独定价,所以该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兰州新奥电梯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40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