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安民粮油批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广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7CH9MN6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明珠12号楼12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3]213号
2023年11月16日,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霁禹、张梁在对位于宝清县宝清镇明珠12号楼12号商服,王广有经营的的宝清县安民粮油批发店执法检查时,发现王广有未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大米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现场食品及经营场所。并于当日请示局领导批准立案,指定李霁禹为案件主办人,张梁为协办人的办案组,当日开展调查。
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询问笔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当事人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3.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4.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负责人身份的真实性;
5.现场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罚款2.0万元#
2000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