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乐享汇时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祖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02MA34ED999W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星光大厦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3〕062300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28日从南平市延平区青青蔬菜专业合作社(已抄告)购进涉案黄豆芽2.5kg,购进价格为3元/kg,销售价格为5.16元/kg。同日,受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由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当日销售的黄豆芽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5月31日,本局收到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的对上述黄豆芽的检验报告(No:2023S1165)1份,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实测值为0.0751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至被查获之日,涉案黄豆芽当事人已全部售出(含被抽检的2.036kg)。本案货值金额为12.9元,违法所得为5.4元。
另查明,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一、当事人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二、当事人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警告|警告|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元)
20000.00元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