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郭术清饲料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术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1MA05NGDG4U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菜园村芦宝公路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宁市监综处罚〔2023〕45号
经查明,涉案批次国粮复合肥料是国粮善品(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百禾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国粮善品(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将10吨涉案批次国粮复合肥料销售给天津利源永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单价是2800元/吨,金额共计28000元。当事人向天津利源永茂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10吨涉案批次国粮复合肥料,购进单价是3400元/吨(每袋136元),金额共计34000元。2023年5月8日,当事人将164袋涉案批次国粮复合肥料以145元/袋的价格销售出去,经过查证涉案批次国粮复合肥料于2023年5月8日已经全部用于水稻的种植,无法召回,获利1476元。2023年5月12日,当事人以3.5元/kg的价格销售给抽检人员2Kg,获利0.2元。故本案的货值金额共计36250元,违法所得1476.2元。
1.罚款36250元人民币;2.没收86袋国粮复合肥料(规格:40Kg/袋;生产日期:2023年3月10日;生产单位:国粮善品(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没收违法所得1476.2元人民币。
3625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