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境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70588628931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壶关县龙泉镇董家坡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15
(2020)晋0427民初775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曹**
壶关县境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壶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4
2019-09-16
(2019)晋0427行审30号
行政处罚
壶关县自然资源局与壶关县境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环罚﹝2025﹞040020号
2025年11月20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壶关县境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隧道窑废气排放口2023年7月24日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国发4.2平台联网后,至今未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在线监测设备调试比对、验收、备案工作,未保证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罚款
44000.00元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7
2
(壶)应急罚﹝2024﹞008号
2024年5月20日,壶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壶关县境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经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批准,擅自组织进行生产作业活动。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立案调查。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集体会议讨论结论,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4-07-10
3
长环罚字﹝2023﹞040010
壶关县境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露天堆放大量粘土物料,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十一七条第一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罚款
24000.00元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