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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礼高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00584819529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村海口桥祖家坝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6
(2024)云0115民初42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奥楚科技有限公司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阳第二分公司,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阳分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2-01
(2024)云0621民初5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
中建二局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鲁甸县人民法院
3
2023-04-13
(2023)云民终292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阳分公司
贵州星柏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2-07-06
(2021)云0602民初38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昭通合富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5
2022-07-06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昭通合富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胡**,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世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6
2022-05-30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昭通合富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四川省宜宾市世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7
2021-12-27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世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胡**,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8
2021-10-15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郑州赫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9
2021-07-26
(2021)云0602民初38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昆明登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10
2021-06-23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云南兴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04
(2024)云0115民初42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奥楚科技有限公司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
2022-05-19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胡**,四川省宜宾市世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3
2022-04-10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胡**,四川省宜宾市世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4
(2021)云0602民初38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郑州赫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5
2021-09-23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胡**,四川省宜宾市世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6
2021-07-29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郑州赫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7
2021-07-04
(2021)云0602民初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云南兴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8
2021-04-06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云南兴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9
2021-03-10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云南省世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10
2019-10-10
(2019)云0602民初38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曲靖市大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2
2021-08-27
(2021)云0602民初38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昆明登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0059.6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09
2021-08-17
(2021)云0602民初38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袁**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09
2021-08-17
(2021)云0602民初3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袁**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7-09
2021-08-17
(2021)云0602民初38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袁**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12
2021-07-30
(2021)鄂0683民初3968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张**与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阳第二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29
2021-08-16
(2021)云0621民初8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29
2020-07-07
(2020)云0602民初38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金**与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1-06
2020-07-16
(2020)川0311民初69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自贡市星星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与马*、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9-21
2020-07-01
(2020)云0112民初74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昭阳第二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04
2020-06-16
(2020)川0311民初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自贡市星星化学建材有限公司、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8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昭环罚决字﹝2023﹞103号
细沙原料仓旁露天堆放有约300立方公分石,未采取覆盖、围挡等扬尘防治措施。
当事人: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0584819529A法定代表人:王礼高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村海口桥祖家坝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细沙原料仓旁露天堆放有约300立方公分石,未采取覆盖、围挡等扬尘防治措施。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2023年5月21日)2份;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礼高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卯升艳调查询问笔录1份;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图片资料1份;王礼高、卯升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0584819529A)复印件1份;昭通兴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礼高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卯升艳)原件1份等证据证实。我局于2023年8月1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昭环罚告字〔2023〕103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截至2023年8月28日,你公司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以上事实,有我局对你公司送达的《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昭环罚告字〔2023〕103号)等为证。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之规定,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的规定,经自由裁量计算后,我局案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元)。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财务室出具的一般缴纳罚款书电子票据,根据电子票据中的20位缴款码缴纳罚款。缴款成功后,我局财务室将打印回执送昭阳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附卷。具体操作事宜请与我局财务人员联系,联系人朱梅,电话:0870-3189680)。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0000.00元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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