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红古老桩醋业坊(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黎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11MA71RQJW1A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华龙街道旋子路福兴宾馆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红)市监罚〔2025〕7号
2025年7月18日将该案件呈报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局长瞿恩业批准立案,案件由谢寅民、王彬承办。该案件的基本违法事实已经查清,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3月08日经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办理了《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2021年06月29日经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办理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5年7月1日,我局收到甘肃省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靖远丰源餐厅使用的兰州红古老桩醋业坊生产的小米香醋委托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GXJDBG2502027,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GXJDBG2502027经抽样检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此当事人涉嫌违反食品、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对兰州红古老桩醋业坊(个人独资)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2
(甘)执法证字第A010328001号()市监罚字【2023】2号
2022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子红古区海石湾老桩醋业坊检查时发现,该作坊涉嫌使用醋酸、焦糖色和工业盐(外包明显标识: “不得食用”字样)进行勾兑生产食醋。
1、没收焦糖色23.25Kg;醋酸25.87Kg;工业盐59.3Kg; 1800斤醋;
2、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