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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捷泰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龙良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02MA2UUMDR5H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105国道7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2
租赁合同纠纷
亳州市捷泰运输有限公司
孙**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4
(2024)豫14民终17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亳州市捷泰运输有限公司
潘*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03
租赁合同纠纷
亳州市捷泰运输有限公司
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交执厦高﹝2026﹞罚字第1010号
2025年12月26日02时34分,李卫星驾驶亳州市捷泰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皖SG577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钢结构,从湖北黄冈运往厦门翔安,在沈海高速翔安收费站闯关出高速。现场经计重系统检测,该车为6轴车,限值49吨,该趟次车货总重62.4吨,超限13.4吨,超限比例27.35%,该车该趟次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事后消除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
39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01-23
2
金东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20号
当事人亳州市捷泰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林苗一体化一期15号地块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