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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宋娟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BG562X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蕲春县青石镇青石大道3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3〕159号
经查,2022年3月30日当事人从蕲春县小何副食店的送货车上购进的:1、“广达”九制加应子,生产日期2022.3.20,净含量75克/袋,保质期12个月,购进了5袋,进价1.50元/袋,售价2元/袋,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2、“广达”柠檬话梅生产日期2022.3.20,净含量70克/袋,保质期:12个月,购进了5袋,进价1.50元/袋,售价2元/袋,已销售3袋,库存的2袋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3、纳宝帝丽芝士草莓芝士蛋糕味威化饼干生产日期2022.4.11,净含量56克/袋,保质期至2023.4.11,购进了5袋,进价2.00元/袋,售价2.50元/袋,已销售2袋,库存的3袋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当事人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1.5元,因上述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广达”九制加应子5袋、“广达”柠檬话梅2袋、纳宝帝丽芝士草莓芝士蛋糕味威化饼干3袋;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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