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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红强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红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30MA5LPFTH6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百色市西林县八达镇芙蓉巷3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5〕5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从南宁市顺心家电经营部以10元/条的价格购进炉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连接用金属软管,放置在其经营场所内以15.00元/条的价格对外销售;以90元/台的价格购进商用燃气灶,放置在其经营场所内以100.00元/条的价格对外销售。因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致使购进的上述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未发现,且将其陈列在货架上公开销售。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记录,故执法人员不能认定当事人的进货及销售数量。本着重事实、重证据、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2025年5月8日我局查获的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上述产品和当事人陈述的涉案产品数量和销售价格为准,认定天然气液化气灶具专用金属软管数量为5个、商用燃气灶1个,货值金额共计175元,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连接用金属软管标注的执行标准GB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已于2024年8月1日废止,与2024年8月1日实施的现行的国家标准GB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不相符,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商用燃气灶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已于2024年8月1日废止,与2024年8月1日实施的现行的国家标准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不相符,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依法扣押的上述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连接用金属软管5条及商用燃气灶1台; 2.处以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共计175.00元。
175.00元
西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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