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宏馨冷饮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玉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00MA1CNW5R5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建街规划五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5〕350号
经查,涉案批次美国提子(雪糕)是当事人于2025年1月2日生产的,对该批次美国提子(雪糕)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本批次共生产120箱,每箱40支,销售112箱库存8箱,每箱40支,每箱销售价20元。当事人在2025年7月5日使用黑KA5850重型箱式货车(冷藏保鲜)将涉案批次的美国提子(雪糕)运送到牡丹江市东安区的艾小熊陆号雪糕店送货20箱(800支),本案违法所得400元,货值金额400元。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环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为运输至牡丹江市东安区艾小熊陆号雪糕店搬运过程中运输过程中长时间开运输车辆的门,美国提子(雪糕)缓化造成菌落总数超标。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罚款2800.00元。
2800.00元
-
2025-11-05
2
七市监处罚[2023]5033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美国提子(雪糕),是于2023年7月26日生产的,且未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本批次共生产100箱,均已销售完毕,每箱40支,每箱销售价16.00元。
当事人于2023年8月10日用冷链车给集贤县春福冷冻食品经销处运输了30箱(1200支)美国提子(雪糕),因为车辆出现故障有三箱融化,所以当事人销售给集贤县春福冷冻食品经销处27箱(1080支)美国提子(雪糕),销售价格为每箱16元,货值金额432元,违法所得432元,后经集贤县春福冷冻食品经销处批发,给集贤县顺红焱水果生鲜超市分销40支美国提子(雪糕)。
2023年11月20日,我局对当事人生产的3种库存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三种产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我局执法人员对冷库温度计进行检查,显示温度为-23℃,符合该食品的储存温度,执法人员未在当事人生产环节发现问题,认定为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贮存,导致的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抽样单、检验报告(NO:ACDA26029ACF608357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美国提子(雪糕)进行抽样,经检验不合格,我局已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送达当事人;
2、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并要求其召回不合格美国提子(雪糕);
3、现场笔录一份、门面照片一张、检查现场照片二张,召回公告照片一张,证明检查现场情况与未进行出厂检验检验。
4、对经营者孙玉财询问笔录二份,销售日报表一份,证明涉案美国提子(雪糕)售出地址及货值金额、违法所得;
5、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黑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6、执法视频碟片,证明案件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
7、检验报告三份(NO:ACDB22032ACF6086809a,NO:ACDB22032ACF6086807a,NO:ACDB2
警告#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