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盛世明轩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俊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KN8KM7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18路6号(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4号
经查,上述不合格产品车用尿素(规格:10kg/桶生产日期:20250701)是当事人2025年7月1日按照按客户订单生产的,且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表示: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由于生产时产品原材料(尿素颗粒和超纯水)的配比误差问题所致;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共生产了25桶,销售了23桶,1桶抽样,1桶销毁,成本价是11元/桶,销售价是15元/桶。核定货值金额总计375元(25*15),违法所得92元{(15-11)*23}。上述产品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中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项目不符合GB29518-2013标准,该标准为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承办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6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2元;罚没款合计692元。
6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