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朱刘峰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刘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1MA05YMMW93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宁夏路44号前楼10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4〕391
2024年5月22日,我局委托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和平区朱刘峰水果店经营的荔枝。根据检验结果,当事人经营的荔枝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处,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请求。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信息及进货票据。当事人经营的荔枝中吡唑醚菌酯项目实测值为0.239,高于标准指标≤0.1,为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荔枝的货值金额为90元/件,小于一万元;违法所得为11.25元,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信息及进货票据。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未提出异议。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25元;
3.处罚款3000元。共计3011.25元上缴财政。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