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果果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启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1MA4FRK7C2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新市镇京都商业街A-4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6〕106号
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设有店铺,店铺名称为小米粥铺(饺子·汤圆·米酒),该店有标称为“骨肉相连”的商品销售,该商品在商品描述中标有主料为猪脆骨的信息,销售价格为3.58元/串,月售58。执法人员查看上述店铺后台,未显示该商品总销量。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商品的实物进行查验,该商品包装标识的信息为金奥得骨肉相连(速冻生制品 非即食),配料:鸡肉、鸭软骨、淀粉、生活饮用水、植物油、固态符合调味料(白砂糖、食用盐、香辛料、三聚磷酸钠、辣椒红、呈味核苷酸二钠)、二氧化硅、异抗坏血酸钠、大豆膳食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酯淀粉、食用香精)。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单据显示该商品是当事人从京山市敏刚冷冻食品经营部购进,购进单价为18元/包,一包18串,每串进价为1元/串。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整改,当事人将上述商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2026年3月23日,本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京山市公安局调查处理。2026年4月23日,京山市公安局回函认为当事人涉案金额较小,不符合立案条件,需查清当事人在美团店铺销售涉案产品的总销量。同日,本局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京山市协查〔2026〕24号),2026年5月12日,本局收到上述协助调查函的复函,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店铺销售涉案产品共845份,总销售额9782.36元,当事人对上述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表示认可。因当事人进货单据保存不完整,无法提供2023年和2024年涉案产品原料的具体进货单价,且店内人工、水电、房租等制作费用难以精确分摊,同时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销售期间的平台服务费,配送费,活动推广费等销售费用无法合理分摊至涉案产品中,致使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