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金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382764574856B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双辽市卧虎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1-28
2018-11-01
(2018)吉0382行审155号
双辽市国土资源局与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3】12号
2022年09月21日,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指派抽样人员王元浩、刘文迪两位同志到柳河县柳河镇匠王装饰材料店开展2022年吉林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场抽取标称为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样品1份,经检验,浸渍剥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告知后,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省监督抽查的抽样程序、样品的代表性和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书面异议;被抽检批次不合格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是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订单生产的,共生产50张,已全部售出,出厂价格150.00元/张,成本单价142.00元/张,涉案货值总金额为7500.00元,违法所得为400.00元,至2023年3月17日现场检查时止,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存无该批次产品,市场上也无该批次产品。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责任,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产品的事实。
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02月22日生产的一批注册商标为森花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产品,在省厅组织的2022年吉林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检验,浸渍剥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依据《吉林省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被判定为不合格。监督抽查结果告知后,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向省厅提出异议。经核查,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产品的事实成立,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不合格产品已全部售出,无库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处货值金额50%的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37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
办案人员:柴福兴 王建辉
2023 年05 月 17 日
3750.00元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