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国榕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2MA31JC966G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滨旺路8号海悦尊品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8
(2024)闽0112民初75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李**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6
(2024)闽0112民初75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8
(2024)闽0112民初75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长市监古处罚﹝2026﹞4号
经查,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向福州市仓山区隆升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椰丝布丁蛋糕﹝原味,生产日期2025年8月11日,生产者名称维森贝克﹝福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5公斤,因采取联营的模式﹝按照进货价销售,门店进行抽成﹞,该批布丁蛋糕的销售价格和进货价格均为39.6元/公斤,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当事人不属于批发和批零食品销售者,且经营场所面积为1627平方米,不足2000平方米,不属于中型和中型及以上超市,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属于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即可。当事人提供的进货查验的相关材料已经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真实性。截至2025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材料时,该批椰丝布丁蛋糕已售罄,因此涉案货值99元,违法所得为99元。
1、罚款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9元。
15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2
榕长市监古处罚﹝2025﹞11号
2025年7月23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对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两港鑫惠航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超市面包制售间地面和部分设施未及时清洗维护,该超市作为食品销售企业无法提供2025年以来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相关记录。
警告
-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