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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铭医苑综合门诊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谷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3MA14PW9B3E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钻石新都D区第D1幢10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宽处罚〔2024〕17号
当事人宽城区铭医苑综合门诊部于2017年11月30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钻石新都D区第D1幢104号。2023年9月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在当事人一楼处置室采血操作台内发现过期医疗器械“宽荣”牌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151778,生产日期2018年9月16日,有效期至2020年9月15日,外包装标识显示数量100支,现场袋内有70支,过期后使用1支,货值金额71元。在同操作台内发现其他品牌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与合格品混合摆放。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过期医疗器械的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单及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对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事实予以承认。
当事人宽城区铭医苑综合门诊部于2017年11月30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钻石新都D区第D1幢104号。2023年9月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在当事人一楼处置室采血操作台内发现过期医疗器械“宽荣”牌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151778,生产日期2018年9月16日,有效期至2020年9月15日,外包装标识显示数量100支,现场袋内有70支,过期后使用1支,货值金额71元。在同操作台内发现其他品牌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与合格品混合摆放。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过期医疗器械的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单及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对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事实予以承认。 当事人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办案机构拟决定:责令当事人宽城区铭医苑综合门诊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70支; 2.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 当否,请批示。
40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2024-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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