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思佑 | 注册资本:1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4MA5KEKY87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覃塘产业园甘化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9
(2025)桂0804民初3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苏**,广西汇泽木业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3
(2024)桂0804民初1276号
股权转让纠纷
潘**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梁*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3
2024-01-03
(2023)浙0424民初4551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海盐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海盐县人民法院
4
2023-12-05
(2023)桂0804民初27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宏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5
2023-04-08
(2023)渝01民终372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重庆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4-07
(2023)渝01民终372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重庆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9-19
(2021)渝0109民初11953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8
2022-08-30
(2021)渝0109民初11953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9
2022-05-18
(2022)川0116民初310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成都中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福建胜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10
2021-11-24
(2021)渝0109民初11953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08
2020-12-26
(2020)桂02民终43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柳州市万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贵港市甘化迅发甲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32660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市税一稽罚﹝2024﹞32号
经查实,你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取得销售收入,存在在账簿上少列或不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具体如下:(一)你公司向广西超龙木业有限公司销售甲醇,对部分发出货物通过股东个人账户收款但未足额申报销售收入,其中2019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1,552,613.16元、2020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817,912.08元、2021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810,651.74元。(二)你公司向贵港市覃塘区吉森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森公司)销售甲醛,通过股东个人账户收取货款后未记账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其中2019年6月21日取得吉森公司员工转入的甲醛货款186,000.00元 、2019年11月1日取得吉森公司员工转入的甲醛货款116,000.00元,2020年3月30日取得吉森公司员工转入的甲醛货款270,000.00元,经换算后,2019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267,256.64元,2020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238,938.05元。(三)你公司2019年取得蒸汽款48,800.00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为43,185.84元,通过股东个人账户收款未记账且未进行纳税申报。 (四)你公司销售废铁,通过股东及其指定个人账户收款但未记账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其中2019年至2021年分别取得销售废铁收入182,108.00元、223,668.00元、209,423.00元,经换算后,2019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160,690.41元 、2020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197,936.28元 、2021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185,330.09元。综上四项,你公司2019年少申报销售收入1,980,560.21元、2020年少申报销售收入1,297,972.25元、2021年少申报销售收入995,981.83元,合计少申报销售收入4,274,514.29元,此次检查核实你公司2019年销售收入62,943,636.62元(其中2019年1至3月307,529.40元、2019年4至12月62,636,107.22元),2020年销售收入179,799,985.14元,2021年销售收入324,595,895.86元。造成少申报缴纳2019年至2021年增值税548,403.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420.23元、企业所得税406,280.96元。具
现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91,052.62元。
491052.62元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