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守业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0007817964933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黑孜苇乡乌拉根矿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7
(2025)新3024民初2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肖**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乌恰县人民法院
2
2025-03-11
(2025)新3024民初15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唐**,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新能电力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恰县供电公司
乌恰县人民法院
3
2025-02-25
(2025)新3024民初15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恰县供电公司
乌恰县人民法院
4
2021-03-18
(2021)新30民终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9-14
(2020)新3024民初2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乌恰县人民法院
6
2020-05-12
(2020)新30民终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4-13
(2020)新30民终4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10-31
(2019)新3024民初5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25
(2025)3024执异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贾**,沈*,吕**
执行文书、拍卖
乌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10
2022-01-08
(2022)新30民终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喀什鹏舒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10
2020-12-29
(2020)新3024民初2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与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0675.36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10
2021-04-03
(2021)新30民终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1-25
2021-01-19
(2021)新民申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16
2019-12-23
(2019)新3024民初5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与江西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15
2020-06-09
(2020)新30民终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6-01
2020-05-26
(2020)新30民终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与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06-28
2016-06-28
(2016)新民终294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新疆鸿泽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6-06-27
2016-06-27
(2016)新民终294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新疆鸿泽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克)应急罚〔2025〕21号
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中,表面位移桩A21、A31dH轴变化异常,干滩长度监测值近10天最小值大于750m,最大小时变化量超过100m,监测系统异常,未及时发现修复在线干滩监测设备时长超过7天。不符合《尾矿库安全规程》第6.7.8条规定,属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尾矿库部分(十三)2确定的重大隐患
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克州应急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