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宗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3MA2DWNHN6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天台县文化中心4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20
(2023)浙1023民初214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庞**,庞**
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台县人民法院
2
2022-09-29
陈**
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5
2021-11-29
(2021)浙1023民初460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吴**、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天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06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1月份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宝龙天地实施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施工合同价款的1.5%的罚款,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15000.00元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2-21
2
台天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24号
当事人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高于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处罚金额,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天台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1%的罚款即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
375000.00元
天台县综合执法局
2023-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