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裴国安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37830195676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03
(2024)鄂01民初10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甘肃泰盛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九州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29
(2024)鄂01民初10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甘肃泰盛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九州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8-06
(2020)内08民终123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乌*
仇*,孙*,崔*,高*,敖*,巴*,许*,郭*,马*,薛*,辛*,乌拉特前旗海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严*,杜*,刘*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8-06
(2020)内08民终123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乌*
严*,乌拉特前旗海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仇*,刘*,孙*,崔*,巴彦淖尔市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巴*,敖*,杜*,王**,王**,王**,薛*,许*,辛*,郭*,马*,高*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6-09
(2020)内08民终646号
追偿权纠纷
刘*
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焦*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19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甘肃泰盛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九州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01
民间借贷纠纷
湖北九洲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闫**,杨**,杨**
执行文书、拍卖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8
2020-06-10
(2020)内08民终646号
追偿权纠纷
刘*与焦*、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18
2020-12-03
(2020)内08民终123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高*与薛*、郭*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09
2020-11-27
(2020)鄂01执异769号
其他执行
乌拉特前旗志恒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执行主体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1-04
2019-10-29
(2019)内0823民初1799号
追偿权纠纷
焦*与刘*、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1-21
2019-10-31
(2019)冀0481执1014号之九
借款合同纠纷
高**、裴**、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8-25
2019-06-28
(2019)内0823执845号
借款合同纠纷
阴*申请执行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08-28
2018-04-04
(2016)鄂01执1455-4号
返还原物纠纷
湖北九洲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03-05
2017-05-10
(2016)鄂01执1455-1号
返还原物纠纷
湖北九洲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03-05
2017-11-14
(2016)鄂01执1455-2号
返还原物纠纷
湖北九洲华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11-03
2016-09-03
(2016)内0823字第8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申请执行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5﹞262号
经查:乌拉特前旗龙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3日,执法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系统截图证明该企业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一直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分别于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8日按照企业登记的地址两次挂号邮寄询问通知书,均因“联系不到收件人”被邮政部门退回,执法人员联系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登记预留法人的电话号码始终无人接听,无法与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