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余斌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亚强 | 注册资本:3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1MADJ61N34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普济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55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4月24日起,在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普济路从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10月在美团平台开设网络店铺“川海丰尚砂锅麻辣(普济路店)”,依法公示其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开展餐饮外卖经营活动。当事人在其网络店铺中销售的“骨肉相连”详细信息栏中商品原料公示的主料为“猪肉”。根据举报线索,本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骨肉相连”实际上是使用铁岭诚溢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肉相连”加工而成,其配料表标注为:鸡肉、生活饮用水、鸭胸软骨、复合淀粉等,没有任何猪肉成分。在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自2025年11月16日至2026年5月25日“骨肉相连”食品原料的进货记录、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铁岭诚溢达食品有限公司出具的“骨肉相连”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当事人购进“骨肉相连”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6年4月21日的进货票据显示,当事人以18元/袋(每袋20支)的价格从黄冈市黄州区嘉好冷冻食品经营部购进“骨肉相连”产品共计5袋,合计100支,进货总金额为90元。上述产品上架后,当事人在美团店铺中以3.5元/支的价格对外销售。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外包装配料表及本局委托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骨肉相连”不含猪肉成分。
截至2026年5月13日,当事人近一个月内通过美团平台共计售出“骨肉相连”66支。当日,当事人将其网络店铺中销售的“骨肉相连”详细信息栏中商品原料公示的主料修改为“鸡肉”。...[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2000 元。
20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