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9349469426N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新野县歪子镇歪子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71号
依据《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对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经营的0#(VI)车用柴油进行抽检,并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了编号为:JZ250110NY0370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闪点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依据《2025年新野县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我局于2025年12月1日对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告知书》(告知书编号:新市监检结告字【2025】1201-1号)。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于2025年12月8日向我局提交了《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复检申请书》,申请对检验的0#(VI)车用柴油备样进行复检。经双方共同指定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备样进行复检,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出具了编号为:KW202515302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6年1月7日对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告知书》(告知书编号:新市监检结告字【2026】0107-1号)。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经对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委托人(站长)姚少伍询问及查询相关进货发票得知,该批0号(VI)车用柴油是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于2025年8月29日以6700元/吨的价格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分公司购进了2吨,价值:13400元。于2025年8月29日以6700元/吨的价格从南阳郑岗加油站调了1.5吨,价值10050元。合计:23450元。截止2025年12月1日《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时,该0号(VI)车用柴油已经销售完毕,售价为:6816元/吨,(一吨柴油约为1200升,3.5吨柴油等于约折合4200升,每升售价为5.68元,)货值金额23856元,盈利406元。产品售出未因该批油品的质量问题受到过消费者的投诉或退换货的情况。由于该加油站地理位置不好,柴油主要是靠农忙时农机加油,今年从9月份开始一直都在下雨,没有人来加油,家中老人生病,加油站处于半停业状态,所以到现在才卖完。产品售出未因该批油品的质量问题受到过消费者的投诉或退换货的情况。
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柴油的行为处以货值金额一倍23856元的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406元。
23856.00元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2
(新)应急罚﹝2025﹞23号
新野县歪子消费合作社加油站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新野县应急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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