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泽君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桑绍槐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763XX4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范庄子联排别墅32排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五稽罚﹝2025﹞102号
你单位与天津富东、天津融金、天津克瑞艾特、天津塔杰、海南纵亿海、海南迪芬特、海南速易通均为外贸出口企业,上游供货企业、出口外商高度一致,且出口货物均为高退税率的毛衫、防寒服等,企业人员一致,以孟庆云为首,包括张作来、张磊、桑绍槐、桑绍智等人,团伙作案特性显著;资金流向与服刑人员李旋和陈剑供述虚假结汇资金流向高度一致;检查组外调取证,查实企业部分出口货物的真实货主;检查组已收到部分上游供货企业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单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通过买单配票假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第2号)的规定,,对你单位骗取属期2021年4月国家出口退税款处1倍罚款382063。97元,对你单位骗取属期2021年11月国家出口退税款处2倍罚款1077863。24(538931。62*2),共计1459927。21元。你单位骗取的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停止为你单位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
382063.97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2025-10-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