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钱库镇闽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仕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27MA2C9GR65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钱南路191-2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2-01
2018-12-18
(2018)浙0381民初1317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洁丽雅针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与苍南县钱库镇闽辉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10-18
2016-10-18
(2016)浙0381民初8506号
(2016)浙0381民初8506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市监处罚〔2024〕711号
经查明,当事人苍南县钱库镇闽辉超市在2023年06月18日从苍南县灵溪镇一家名叫苍南某某采购上述好吃点蛋卷,共采购好吃点蛋卷5包,采购单价3.8元/包,合计采购金额19元。当事人采购的5包好吃点蛋卷放于经营场所内用于销售,销售单价4元/包,当事人在好吃点蛋卷有效期内销售了2包,合计销售金额8元,故无违法所得,剩余3包过期好吃点蛋卷放置在食品专区货品架上待销售,销售单价4元/包,上述过期好吃点蛋卷共计3包合计货值12元,于2024年3月22日被我局钱库分局执法人员查获扣押。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饼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的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并作如下处罚:一、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合计罚没款8000元,上缴财政。二、没收在扣好吃点蛋卷共3包,生产日期:2023年05月18日,保质期:10个月。
8000.00元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1-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