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昊 | 注册资本:555.555556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MA02MELY98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10层1单元1101室805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7
(2025)京0105民初54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王*,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2
(2025)京0105民初54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王昊;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市监处罚﹝2023﹞540号
当事人于2023年4月5日在其实际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星葬”中一篇标题为“就在今晚19点,2023年星愿航天发布会邀你一起共赏宇宙新生态”的文章中有如下内容:“2022年3月,公司成功发射两颗卫星(一土号星愿卫星、暄铭星愿卫星)”,本局经与当事人合作方证实,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为其中一颗卫星冠名“一土号星愿卫星”,并非拥有所有权,另一颗暄铭星愿卫星为搭载的遥感卫星,归属权的最终用户为当事人。 2023年4月5日当事人召开网络直播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星葬—中国太空葬”业务,对“实物星葬”部分有如下宣传:“1号星盒 直径10mm高10mm 最大装载重量10g 售价5万元”“2号星盒 直径15mm高15mm 最大装载重量30g 售价12万元”“3号星盒 直径20mm高20mm 最大重载重量80g 售价30万元”。此外,当事人在有赞商城开设的名称为“星愿宇宙旗舰店”的店铺中有关“星葬”的介绍中有如下内容:“星葬,中国太空葬,让去世的人成为天上的星星,卫星发骨灰”“星盒1号(¥50000)将逝者10g骨灰装入卫星送往太空”“星盒2号(¥ 120000)将逝者30g骨灰装入卫星送往太空”“星盒3号(¥300000)将逝者80g骨灰装入卫星送往太空”。当事人在宣传此项业务时,未与任何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可以实现“实物星葬”的服务能力。
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