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州轩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雨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E59UX40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97号(王家湾中央生活区)1栋4层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5〕297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