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书香百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招英 | 注册资本:0.5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403MA4UYU9G7E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书院路7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县市监处罚〔2023〕29号
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南孚”电池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南孚”碱性电池与正品“南孚”碱性电池外包装颜色、电池体上生产日期数字、电池体上的字体清晰度、电池底部聚能环红圈等多处存在差异,不是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以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经确认侵犯了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南孚”的专用权(注册号:1469801,9类)。
根据当事人陈述及调查:当事人销售侵权的电池共计285个,其中 “南孚”5号电池175个,7号电池110个,每个购进价格均为1.8元,销售价格均为2.5元/个,至案发为止, 5号电池和7号电池都还没有销售出去,合计经营额为712.5元。当事人未能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及进销货台账,也未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和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合法授权许可使用“南孚”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
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侵权的“南孚”电池285个;三、罚款人民币2137元,上缴国库。
2137.00元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